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09:52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国家监察工作。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与预算比较一致,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935.8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935.8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7.33万元,增长 3.1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7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6.48万元,占98.4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2.4万元,占1.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9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1.63万元,占30.13%;项目支出11134.23万元,占69.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36.4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536.4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2.82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6.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49%。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2.82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02.06万元,占78.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45万元,占2.33%;卫生健康(类)支出1.74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2800万元,占18.02%;住房保障(类)支出170.23万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合肥市党风廉政教育裕溪路基地工程款2800万元;二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402.25万元,占28.33%;项目支出11134.23万元,占71.6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经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644.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年中压减部分项目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标准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标准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合肥市党风廉政教育裕溪路基地工程款280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纪委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纪委监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40.25万元,支出决算2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二是严格执行省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5.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9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34万元,降低83.42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4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35万元,降低37.83 %,降低的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更新。2021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35万元,降低37.83 %,降低的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执法执勤、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及1个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2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纪委监委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9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纪委监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纪委监委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合肥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执纪监督、巡察督察、党风廉政宣传等工作,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良好。

一是全年处理问题共完成处理问题线索数千余条,办理留置案件数十件,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挽回了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为执纪监督审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满足新形势下市纪委监委办案需求。

二是全年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编发《庐阳风纪》6期,在中央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9篇,在省纪媒体平台发稿525篇,在合肥日报发稿77篇,“清风合肥”微信公众号发布党风廉政工作信息700余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带头正品行、树家风、作表率,不断夯实“不想腐”的根基,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是合肥市监委第二留置点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合同内工程全部完成,各项验收全部结束,具备移交条件。

四是完成第六届“包公杯”优秀作品展演及第七届“包公杯”征集启动活动,已征集作品500余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包公文化在人民心目中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五是通过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共完成对基地整体网络分套进行升级部署,新建、改建和升级包含讯问专用网、看护专用网、综合安防网、纪检监察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五套相互独立的网络架构,配套升级讯问指挥系统、视频指挥/会议系统、综合布线和中心机房UPS设备等工作,已完成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六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相关规定,推动新建来访接待、12388网络检举和电话举报平台建设,12388电话举报平台全年365天畅通,每日及时并用规范、热情用语接听群众来电并登记录入业务内检举控告和批评建议,共办理群众来电8880件。

七是组织开展两轮巡察。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对18家单位党组织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十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组织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全市(除肥东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对涉粮主管监管部门、32个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130个基层粮站粮库开展专项巡察,确保无遗漏、全覆盖。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12388热线接电过程中有部分来电人通话时间过长、业务外来电较多,对研判为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和批评建议件,需进一步提升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融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布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党风廉政教育集贤路基地部分设施有待更新。基地自2014年开始使用至今已七年多,自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监委案件数量骤增,基地始终保持超负荷运作,部分设施已出现老化破损,现有经费仅能保证日常维护开支,满足基本办案需求,无法负担设施更新费用,亟待安排经费对老旧设施进行更新;

四是执纪监督项目经费存在一定缺口。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加强,每年实际办理案件数量远远超过年初计划数量,年初预算数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

五是受疫情影响,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封闭管理难道较大,成本增加。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12388座席人员快速处理纪检业务外来电,指引来电群众依法依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问题;进一步引导来电举报人精准描述举报内容。登记录入检举控告和批评建议件时,要重点与来电人核实举报内容并记录举报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有助于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期办案单位开展调查提供便利;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市纪委融媒体项目内容质量的把关和审核,确保内容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在保障办案场所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逐步安排经费对老旧设施进行更新,尽可能提升办案、陪护人员工作环境;

四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应有效益,统筹其他资金进行调剂,弥补执纪监督经费缺口。

五要加强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统筹调配管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12388热线服务、党风廉政教育宣传专项经费、廉政文化精品包公杯征集活动成果运用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3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合肥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482.37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46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整体部署要求压减各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合肥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8.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pdf

附件2:合肥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3个)(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