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0 16:45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编辑:合纪宣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2月15日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全局上下三个月时间的共同努力,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23项68个问题,已取得明显整改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涛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彭守余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负责整改的日常协调工作。自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召开6次局务会,2次专题会议。其中,4月1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处室,查找问题症结原因、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5月26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会上涉及整改任务的14个处室分别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困难的问题提请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落实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绝大多数问题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统一了思想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既是对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整体把脉”和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一次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雷厉风行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做到真认账、真整改、真落实、真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工作提档升级的一次重要契机,以最大的力度、最果断的措施,全面整改,不留空白,全力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杜绝找表面问题、以客观因素代替主观行为,真正做到挖根源、去病灶、断病根。突出标本兼治。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紧紧抓住问题多发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坚持堵漏洞、扎篱笆、建制度,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了责任落实。局党组深入查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一项一项地梳理,一条一条地登记,分类列表,逐一编号,做到问题条目清楚、指向明确,没有任何遗漏。对应梳理的问题建立了任务清单,逐项确定需要完成的整改任务,根据任务需要细化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确定完成时限,形成一一对应的整改路径,同时明确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形成联动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过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做到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集中发力,通过专项督查、建章立制,彻底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整个整改工作共计约谈 3人,写出书面检查5人。

(三)完善了制度措施。通过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形成了用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14个责任处室共计细化171条整改措施,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会议制度》、《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文处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17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合肥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合肥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全局上下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关口前移。

三、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风漂浮较明显。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市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编印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个名词解释,人手一册,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使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更进一步紧密结合。

(2)贯彻落实有温差。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合肥市剧毒化学安全管理办法》的废止工作,目前已进入公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环节,下一步将依程序废止该办法。及时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重要论述成册,印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学习,切实做到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3)履行职责未按“三定”方案。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三定”方案细化局内设机构职能,及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彻底理顺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改革后的“化学反应”,实现“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目标。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4)市应急管理局至今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整改情况:及时成立了市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工作管理制度》、《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查办法》,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局政务网站、“合肥应急”政务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程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应急系统开展了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发掘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

3.总揽全局能力不强。

(5)应急体系建设前瞻性不足。

整改情况:及时拟定了《合肥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待最近一次政府常务会审议后通过),同时对近三年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及时进行了通报,拟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减少事故发生。

(6)危化品监管有疏漏。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安全合肥》栏目等平台,多角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及时修订了《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缩短核查时间,及时核查举报。同时,及时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重大隐患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时向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了《关于加强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及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检查的函》,督促消防部门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印发了《合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排查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防止出现隐患死角。

4.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8)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拟定了《合肥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同时采取招标方式明确了合肥市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单位。及时对合肥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进行了评估,拟定了《服务需求》,同时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列入合肥市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六项机制”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9)信用体系建设不全面。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了《合肥市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办法》,并公开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程序进行发布,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10)事故预防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时对反馈的4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并落实效果评估,形成了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同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和预防联合工作制度》,使每次事故的教训都能得到有效的吸取。

5.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

(11)预案修订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时启动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目前正在挂网招标,寻找有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修订。同时,征求62家市直部门、驻肥部队、企事业单位意见,确定了30个责任部门共67个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估工作计划,目前计划已上报市政府,年底前可完成。

(12)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合安〔2020〕5号),规定了市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安〔2020〕7号)和《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合安〔2020〕8号),细化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象、情形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市安委会组织领导体系,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时,启动2020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修订工作,计划于7月底完成。

(13)应急救援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局内部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环节工作,近日将上报司法局审核后,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流程发布实施。编制了《合肥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6)》,目前正在挂网招标,寻找有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制,逐步加强、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4)应急处置能力待提升。

整改情况:编制了《合肥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6)》,目前正在招标。

针对仓储物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三次随机检查了我市相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现场点数确认物资充足。同时,7月份将再次检查相关单位物资储备情况(合同将于8月15日到期,到期后不再续约另行招标)。

6.应急管理有欠缺。

(15)2019年长江(巢湖片)防汛演习,招标估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徽源文化传媒公司承担演习现场保障任务,与实际有差距。演习中,部分单位参演装备如冲锋舟、救生艇等多次出现机械故障,管涌、漏洞、滑坡等最常见的抢险内容未安排;专业救援力量仅有蓝天救援队;基础抢险队伍能力不强且以民工为主。企业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不足,普通危化企业等预警监测主要依靠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整改情况:分管副局长及时约谈了第三方单位法人代表,督促该公司吸取经验教训,严格履约,按照确定好的目标,确保服务保障无差别。及时召开了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强调在今后类似活动和工作中,多挑选几家公司进行比较,做到优中选优。同时,会同市水务局等单位,按照现有条件,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加大资金和机动设备投入,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隐患治理能力不强。

(16)监管与处罚联动不畅。

整改情况: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庐江县矾山镇镇政府核实,确认钟山铁矿有限公司已破产,该公司已不再具备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已及时给当地镇政府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同时发函至庐江县政府,要求县政府研究处理闭库销号工作。同时,及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制度》、《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正在征求内设处室和二级机构意见,计划于7月份正式成文,进一步理顺和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工作。

(17)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了年度执法工作会议,进一步优化监察支队人员搭配,调整了各执法组执法区域,同时在支队内成立了事故处罚和卷宗档案整理组,提高支队档案管理水平。支队定期召开现场检查方案审核会,研究检查方案的可行性,提高检查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月学法活动,对照权责清单,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列入2020年工作计划,预算资金为11.7万元,方案已制定,待新冠疫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18)利剑行动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今年5月份又制定了“利剑3号”行动实施方案,新方案按照整改要求逐一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从县区和市局业务处室抽调有经验的执法人员,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同时驻局纪检组和法制处组成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确保“利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出效果。截止6月24日,利剑3号专项行动,检查企业67家,其中危化21家,矿山6家,工贸40家;共发现一般隐患313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已立案查处15家企业,处罚31万。

(19)过度依赖专家。

整改情况:及时起草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管理办法》(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按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7月份可办理完毕),进一步规范专家使用工作。同时,组织了相关企业和部门参加了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危化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杜绝过度依赖专家的情况发生。

8.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

(20)检查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了2020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审批,明确由市局法制处来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规定使用“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发起工作任务,严格按规定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21)行政处罚较随意。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制度》、《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对复查涉案企业的9项问题,严格按规定予以及时结案。

(22)自由裁量权使用任性。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执法会议,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同时在下达具体执法文书时注明引用的自由裁量标准依据和执行的理由,做到自由裁量权使用准确规范。

9.行政许可不规范。

(23)安全生产许可由协理员进行初审。

整改情况:已及时在安全生产许可办理初审过程中全程安排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公务人员负责,同时对延期换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由市、县(区)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联合现场核查。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实施窗口办事“一次办结”,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实现办事人“一次上门”或“零上门”服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4)2018年之前,原安监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按规定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今年年初即印发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机关党总支及时按计划进度提醒,督促落实。5月15日,召开了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对去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20年工作,签订了廉政责任书。

(25)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请销假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此项制度。同时,就监察支队出现他人代办休假手续的问题,责令支队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时选配了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从事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工作,同时实行研究重要工作纪检组派人参加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修改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强化财务监管力度。

11.监督责任不到位

(27)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

(28)警示教育不足。

整改情况:今年年初即下发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机关党总支及时按计划进度提醒,联合驻局纪检组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29)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及时对安全生产协会垫付的三次外出党日活动费用进行清退,目前已全部由个人退还后集中退给协会。同时,市局机关支部改选工作已于2019年11月完成,四个支部均已选出年轻、热情、上进心强的同志担任支委,配强了支部班子,切实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监督管理作用。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30)公车使用不规范。2015年,某干部使用单位公车前往外地。

整改情况:已督促退还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计270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31)私车公养。

整改情况:已督促驾驶员退还两次加油款计649元,并对其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公务用车油卡实行专人管理和负责,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32)工作日饮酒。

整改情况:已督促参与接待人员退还违规饮酒费用,并责成两人向局党组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修改完善《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出现酒水等违规情况,强化公务接待管理。

(33)四单一函不全。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同时,修订完善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 加强财务审核力度,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报销。

(34)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已按照财政部门的规范程序,对相关加油维修和ETC费用3859.23 元,全部退还市安全生产协会。

(35)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已责令机关在编人员全额清退监考等所领费用,已全部上缴财政账户。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学习教育,并结合财务审计对收费问题进行梳理,严格按规定清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1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36)责任虚化明显。

整改情况:2019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1号令),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均有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职责。2020年,我局已根据应急部的新办法,将4家安全评价机构和1家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纳入到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监管责任。

(37)学习考察形式化。

整改情况:已出台《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学习考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习考察行为,加强学习考察计划统筹和成果转化。同时,责成外出学习考察人员就学习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38)转发文件简单化。

整改情况:已进一步规范上级文件落实流程,细化文件落实方面的记录,注重文件落实过程中的资料整理留存。关于注销安全许可证的问题,系政府鼓励砖瓦企业退出,退出后按照程序必须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涉及对其执法问题。

1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39)超标准报销。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审核力度,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的一律不得报销。同时,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退还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住宿费。

(40)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财务审核力度,附件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报销。同时,已要求有关人员按要求提供了正式发票。

(41)学习考察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财务审核力度,报销附件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不得报销。同时,督促相关人员退还超标准部分的费用。

(42)招商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责令原财务人员写出书面说明和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加强招商引资经费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15.关爱生命教育面不宽。

(43)时效性较差。

整改情况:已强化5.12社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加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已修订《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工作。已落实在重点时段发布工作提示,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44)“七进”活动形式化明显。

整改情况:今年已将“七进”活动经费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有力保障活动开展。同时,制定了2020年度“七进”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七进”活动成效。

16.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不科学。

(45)委托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规定今后有关委托、招标等事项都必须经市局法制处和驻局纪检组审核把关,确保全过程合规。同时,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会,并已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选定评审组织单位。

(46)评审过程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合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讨论稿)》,修订了《合肥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专家库》,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强化评审监督,使评审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47)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合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公开招标,重新在服务合同中设置服务内容,明确评审组织单位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明确监管内容,强化评审组织的各项职责。同时,已建立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库,杜绝中介机构专家参加评审组织现场复核工作,并要求新中标的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严格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评审员的资格审查,对相关资料不全的,不予审核通过。

(48)专家使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修订了《合肥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专家库》,对我市评审专家进行重新考核和筛选,单独建立了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库,要求评审组织单位按专家类型进行选择,并对其使用数量进行有效管控。同时,召开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了评审组织单位开展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49)越权履职。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了《合肥市三级标准化评审流程》、《合肥市三级标准化结合“六项机制”相关要求》、《合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讨论稿)》,同时与新中标的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组织对创建企业进行抽查并予以公开通报。

17.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

(50)特种作业考试问题大。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会议,通报2家机构培训存在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培训签名表笔迹雷同的考生,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到原培训机构重新参加培训,逾期不培训的,撤销有关证件,同时加强培训过程监管,根据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计划,全面核查考生培训档案(课程表、签到簿、培训学时证明等),对组织培训不力的单位,暂停受理考试申请。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市实操考评员库建设,考试分中心统筹实操考评员委派,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不再委派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参加实操考评,严格实操考核系统管理,账号密码专人保管,并定期更换账号密码。全面梳理了特种作业考试管理的漏洞,对全流程进行了优化,确保特种作业考试公平、公证、合理。

(51)招标验收有缺陷。

整改情况:已及时取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重新向社会公开招标,在中标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履行的采购需求,对照合同约定,完成考试考核任务,按序时进度拨付项目经费,并在今年12月中旬,根据合同约定的采购需求,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2020年度考试中心项目进行验收并向社会公告,验收结果作为项目续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52)应急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督促两个救援中队对人员补贴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

(53)专题宣传绩效考核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细化招标文件,明确2020年度项目子栏目设置,节目制播期数、播放频道、时长和频次等绩效指标,在持续性影响指标中增加社会效益和满意度考核项,同时加强节目质量管理,市应急局负责每期节目选题、文字稿和视频终审。调整播放时间,《安全剧场》播出时间调整至周五晚21:00播出,每期时长5分钟;《安全聚焦》播出时间调整至周日晚21:15播出,每期时长10分钟;增加播放频次,《安全聚焦》在新闻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段(20:00-22:00)重播三次,同时对节目进行二次包装制作,满足多屏阅读需要,通过局政府网站、“合肥应急”政务微博、微信、腾讯视频等途径多渠道传播,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知晓度。

18.协会问题突出。

(54)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已责令安全生产协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全额退还违规收取费用,并加强组织评审单位的监管,严禁在组织评审中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强化对协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杜绝违规收费等行为。同时,再细化评审组织工作职责,将以文件规范及合同约定的方式,要求评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5)不作为。新一届协会换届后,市局未有效指导协会按章程开展行业自律等项工作,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已责成安全生产协会全面进行整改,杜绝评审组织工作不严谨以及违规收取费用等类似问题发生,同时指导协会按照协会章程认真履职尽责,并定期对协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协会在我市安全生产行业中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目前,协会正在筹备换届,要求协会在换届完成后及时对现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履职尽责。

19.选人用人不科学,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56)应急管理局机关年轻干部断层。

整改情况:已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同时对借用人员能清退的立即清退,暂不能清退的,规范履行手续并明确清退时间。

(57)党建干部配备不力。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11月完成四个支部的改选工作,选取年轻、上进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支委,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

(58)干部教育培养激励机制没有建立,专业人员匮乏。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同时结合工作需要、专业现状逐步调整,做到人岗相适。

(59)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2017年后选拔任用干部材料逐项进行了梳理,杜绝再出问题,同时对人事教育处处长试用期满不予任职,按任用前职务安排,同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人事工作中坚决做到细心、严谨、合规。

20.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60)资料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机关党总支已于2019年11月完成支部改选工作,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队伍,并对新当选的支部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料管理,选用责任心强的同志记录、保管资料。

(61)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且每季度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到每个党支部,提醒各个支部按照要求开好“三会一课”,同时机关党总支做好日常督查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了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表,提醒领导干部按时备课、讲课。

(62)党内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认真反复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要求,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在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认真制定相关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程序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和审核把关工作,并及时提醒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

(63)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正常。

整改情况:已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召开准备工作,参加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1.理论教育浮于表面。

(64)中心组学习形式化。

整改情况:年初已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指导和要求做好每季度、每月的学习工作,学习前认真准备,学习时做好记录,学习后做好归档。

(65)学习理论习惯照着稿子念或提纲挈领读。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合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每次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到交流研讨班子成员全覆盖。

(66)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不全。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的记录和材料归档。

(67)党员发展不规范。

2017年某预备党员期满,6月5日机关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并于同一天开始公示。

整改情况:已责令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各种条例、规定,熟悉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及时转出安全生产协会两名党员的组织关系。

(68)主题教育活动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持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局上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主题教育后续工作开展,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真正体现到工作中。

四、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通过此次巡察工作,市应急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应急管理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扎实干事,时刻对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检视工作行为、思想状态,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全局要把落实巡察整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及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为今后工作开展作出指导,使工作得以更好地进行。各责任科室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的要求,确保整改实效,领导小组成员应履行监管职责,对整治不力、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格查处。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注重实效。通过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为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755828;邮政信箱: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党总支;电子邮箱GHC27558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