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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村清办〔2009〕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县村(居、社区)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后,各乡镇(开发区)积极响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深入宣传发动,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县领导的动员讲话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县“三资”清理工作总体呈现出领导重视、进展顺利、开局良好的态势。但从县检查指导组督查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乡镇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具体、信息报送不及时、宣传氛围不浓厚、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各乡镇(开发区)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三资”清理工作责任主体的乡镇(开发区),必须进一步增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清理工作达到摸清家底、解决问题、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效果。 二要细化清理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谋划,确保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明确各阶段的时间界限、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尤其要明确“三资”清理核查组成员等下村指导、检查人员的名单,明确自查自纠的起止时间,对集中核查环节要在确定具体核查方式的基础上,做到核查对象明确到村、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计划细化到天,确保清理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县“三资”清理检查指导组对乡镇(开发区)上报的实施方案要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整改重新上报。要严防实施方案不细不实,导致清理工作无序、走过场。 从目前各乡镇(开发区)上报的“三资”清理实施方案来看,多数不细不实,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各乡镇(开发区)近期要认真按照东办发[2009]17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抓紧完善实施方案,并于10月20日前将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审批。 三要着力营造清理氛围。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落实《通知》(东纪办[2009]25号)要求,把加强宣传引导贯穿“三资”清理工作的始终。要继续利用墙报、简报、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宣传载体,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要求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着力营造和谐清理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三资”清理信息工作,加强与县“三资”清理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对本地清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县“三资”清理办公室;同时也要将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三资”清理办公室反馈,以便县“三资”清理办公室收集汇总,统一提交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更好地指导、推动全县清理工作。 五要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这次“三资”清理工作时间跨度长、政策要求高,任务重、环节多。市、县将在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清理结束后还要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是“三资”清理工作成效的具体反映,也是检查验收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各乡镇(开发区)要注意收集、保存在清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六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各乡镇(开发区)要抽调骨干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和督促村(居、社区)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县“三资”清理办公室各检查指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清理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政策要求,加强对各乡镇(开发区)清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乡镇(开发区)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及时总结各地清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全县面上工作开展,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根据督查工作需要,各乡镇(开发区)应于10月20日前,将“三资”清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核查组人员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连同各核查组分工负责村(居、社区)安排表一道上报县“三资”清理办公室(地址:肥东宾馆东楼一楼,联系电话:7708545(传真),E-mail:fdzdb@126.com)。
肥东县村(居、社区)集体“三资” 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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