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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委副书记熊建辉在全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上讲话的通知(合清组〔2010〕2号)
发布时间:2010-01-15  作者 :   信息来源 : 党风室

各县区委、政府、纪委,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县区、开发区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我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三县四区和市属三大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近期“三资”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建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现将熊建辉书记在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委副书记熊建辉在全市村(居)集体“三资”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上的讲话


                                                                       合肥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月12日   

 

 

 

 

 

 

在全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
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上的讲话
熊 建 辉
(2009年12月28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次会议规格高。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几位市领导同时出席会议,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亲自汇报;二是这项工作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从8月份开始部署动员到现在,已有4个多月时间。目前,村(居)集体“三资”清理自查自纠基本结束,多数县区已经进入核查阶段。总体上看,“三资”清理的阶段性工作基本告一段落。在此时召开汇报会,从面上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整体推进“三资”清理至关重要。三是及时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召开这次会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前期我和成瀚同志带队,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前往江苏徐州、河南焦作、安阳等地学习考察当地“三资”管理的经验做法,在考察学习中有些新的启发,结合这次会议一并部署落实。
        刚才,听了大家的汇报。总体上看我市“三资”清理进展顺利,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市里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从统计数据看,我市目前有“三资”清理任务的89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参与此次清理的1209个村(居)已有916个完成自查自纠任务,占清理村(居)总数76%。在自查自纠中,全市共发现违规违纪问题946个,已纠正违规违纪问题790个,占自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84%,村(居)已拿出具体整改措施704项。从汇报情况看,各县区党委、政府对开展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部署。特别是包河区委对“三资”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无论从“三资”清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取得的实际效果及对这项工作的把握和定位来看都是如此,值得其他县区和开发区认真学习。这充分说明,领导重视是搞好工作的关键。任何一项工作能否做出成效,关键是领导重视。一项工作如果把它当作任务来完成,会遇到许多障碍和困难;但如果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次机遇,从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确实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社会反响看,前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基本澄清了村(居)“三资”家底,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缓解了干群矛盾。广大群众反映,通过清财工作,让大家知道了过去想知道而无法知道的村集体“三资”底子;基层干部普遍反映,“三资”清理工作澄清了各村家底。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混乱,是农民群众信访的主要根源,清理工作抓住了关键、抓到了点子上,抓住了农村工作的“牛鼻子”。这也充分说明了市委在当前农村工作中,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住了关键点和要害点,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对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各县区和市属三个开发区汇报情况看,这项工作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前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工作进度快些、扎实些、细致些,但有的工作明显滞后、略微慢了点;有的县区不仅抓住重点,还兼顾全面,且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这也反映出各县区在工作指导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通过前阶段的清理工作,也暴露出基层管理的一些问题。刚才,雍书记对暴露出的问题如何处理提出了要求。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政策性强,也比较敏感,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认真分析,切实加以解决。无论是“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是承担这项工作的具体部门,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下面,我就做好下一步“三资”清理工作提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和加强领导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要把这项工作提高到推进党的建设高度、提高到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高度、提高到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做好了,真正达到要求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党的建设水平将会大大提高。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必须找准切入点,而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从动议到实施,都是最佳抓手、最佳切入点。当前,合肥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要求我们必须用新的理论、崭新的制度、科学的手段来对农村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这次“三资”清理,首先定义是村和居,其次是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这是立足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基层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求而做出的决策部署。在很早以前,村(居)的“三资”很简单,总量也很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加快,无论“三资”管理的质还是量,都在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广大农民群众对于“三资”的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如果我们的理念、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还停留在过去的层面,就不可能适应现在的要求,必然带来各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反映,在这次“三资”清理中都有所表现,有的问题还很突出。如包河区清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暴露出的问题也触目惊心。“三资”清理虽然面临巨大挑战,但做好这项工作又会给我们带来绝佳机遇。因此,做好“三资”清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也是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立足点,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抓好“三资”清理这项工作必须由党委、党工委负总责,由纪委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清理工作的实践证明,从最初切入点本身就可能涉及一些政策、涉及对一些人和事的处理,组织部门必须全程参与,认真负责,把它作为农村党的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课题来牢牢抓在手上,通过这项工作开展努力提升农村党的建设水平。前不久,我们到焦作和孟州学习考察,给我的感觉是他们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组织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融入其中,大大提高了农村党建工作水平。农委、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和融入“三资”清理工作,从体制机制入手,破解“三资”管理的难题。
        第二,要摸清家底,筑牢“三资”清理工作的基础。“三资”清理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是要摸清家底。自查是清理工作贯彻始终的主线,也是清理的基础,自查清理好了才能规范。目前,前一阶段清理工作告一段落,各县区要认真对照“三资”清理的要求,务必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回头看”,确保无一漏项、无一空白,不留死角。如果清理不到位,这项工作等于前功尽弃,下一步再去管理、建章立制,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三资”清理中,各县区要做到“三个上挂、三个下移”,即领导责任上挂、工作重心下移;督导职责上挂、督查范围下移;疑难问题上挂、矛盾化解下移,促使清理工作形成上下贯通之势。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工作就是清理是否真正到位,对已经完成自查自纠的县区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没有完成的要认真摸清家底,为下一步集中核查打好基础。
        第三,要严格掌握政策,在集中清理核查中务求取得实效。对清查核实发现问题的处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合理运用政策。政策把握好对这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至关重要。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三资”清理政策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我们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整体推动这项工作开展。这就反映出我们的工作水平,体现出我们的工作能力。但无论如何,清理结果都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向群众交代清楚,真正取信于民,这样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下基础。要努力提高把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既要掌握面上的总体情况,又要注意掌握一些具体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确保这次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在重点核查阶段,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重点对那些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并要注重发现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和纠正,指导和推动整个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各乡(镇)、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严格程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绝不能出现偏差,更不能出现问题。
        第四,要建章立制,力求在规范管理农村“三资”工作上取得全覆盖。清理只是一种手段,规范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要把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覆盖到全市范围的每一个村(居)。这是“三资”清理工作本身要达到的目的,不是为清而清,也不是为了对问题的究查对人的处理而清,“三资”清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更进一步规范“三资”的管理。前几年,合肥乡镇清财工作在全国创造了新鲜经验,这次村(居)“三资”清理是乡镇清财工作的延伸,所有村(居)涉及资金、资产、资源都要清理,要做到全覆盖。各县区、开发区要在规范管理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要从体制和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当前,各县区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这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在乡镇建立村(居)“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把村(居)的资金、资产、资源统一纳入中心管理。二是开发软件进行“三资”微机化管理。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化、规范化。这次到新沂、孟州等地学习考察,他们很重视微机管理,针对管理内容设置条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三资”监管水平。下一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发具有合肥特色的“三资”管理软件。合肥有能力有条件做好这项工作。希望各县区在各地情况的基础上,统一来做,在试点乡镇推广使用。三是建立村(居)招投标委托制度。下一步,在村级也要建立统一的中心,可根据交易类型、交易量和具体性质,在不同的交易平台交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目前,我市市级和部分县招投标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招投标工作初步实现了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目标。下一步,要将招投标工作向村(居)一级延伸,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出租和集体投资工程建设等,都要按项目金额大小,分别由市、县、乡三级组织招投标,严防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流失。
        第五,要坚持改革创新,以“三资”清理为切入点整体提升我市农村党建工作水平。现在的清理工作是“三资”管理整体工作的体现,清理与核查处理构成整个“三资”清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做好“三资”管理的一个平台,目的是建立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从而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切入点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来整体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水平,这是终极目标。各县区和开发区要在改革农村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上下功夫,按照中组部推荐河南省孟州市的“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的要求,将村居所有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由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并将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从根本上巩固“三资”清理成果,最终实现民主化管理。各县区要大力推行农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评议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市委、县区党委要通过这次“三资”清理,把整个农村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善始善终做好全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抄: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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