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高新区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开局良好 |
|
| 发布时间:2009-11-11 作者 : 信息来源 : |
10月20日高新区“三资” 清理工作再动员大会召开后,“三资”清理办公室及农村工作局,主动与市纪检委、市农委以及区相关部门汇报和联系,有力地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区、局、中心、村(居)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三资”清理工作。同时,农村工作局“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居)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高新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由两委成员、退休村干部代表、党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领导组织和评议组织,各村(居)还分别制定“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开局良好。 二、加强培训,明确办法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这次“三资”清理工作, 10月24日,高新区“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区“三资”清理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市纪委、市农委等部门领导分别就本次开展村(居)、社区“三资”清理工作的背景、意义以及清理登记表格的填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辅导,确保每位参加“三资”清理工作的人员了解政策、明确工作重点、掌握清理程序和操作方法,为“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1、明确重点 “三资”清理要明确重点:(1)时间上的重点,以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年为重点清理时段,需要延伸由区“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内容上的重点,以社区、村(居)资金往来为主线,做好资产、资源的清查登记;(3)方法上的重点,明确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初步验收阶段,以自查自纠阶段为主;(4)清理对象上的重点,以资金流量大、资产资源流失严重、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村(居)为重点。为了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尽早摸清家底,明确了清理工作的时间和步骤,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限定时间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 2010年2月至2010年5月为重点核查阶段; 2010年6月为区、局“三资”清理初验阶段。 3、按时报表 根据市“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依据合村清办〔2009〕12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0月22日开始至年底前,各村(居)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编报“三资”清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以便于市、区“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和了解高新区村(居)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为确保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各个阶段任务的完成,一是认识上要求再提高。要深入学习市、区“三资”清理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村(居)“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区的统一要求,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态度做好各阶段工作;二是思路上要求再理清。各中心、村(居)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时间要求,围绕“三资”内容,填好八种表格,以自查自纠为主,集中进行重点核查,达到盘点家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够验收的掉、各方反映好的目的。三是行动上要求再加快。在市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本次参加“三资”清理工作的社区、村(居)要在高新区“三资”清理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在人员、经费、时间、精力上予以充分保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与市里的统一要求相同步;四是领导上要再加强。明确各中心、村(居)书记为此次“三资”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责任人,两委成员全部参加,相关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好“两组”(领导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的作用,共同努力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