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学成: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江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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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学成: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江苏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08-11-26  作者 :   信息来源 : 《新华日报》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对于保持和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和促进党的团结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的探索与实践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对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苏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试点,拓展了党内民主渠道,创新了党内民主形式,丰富了党内民主内容,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着眼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从1997年起,江苏一些地方就开始探索乡镇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到2002年底,全省已有100多个乡镇推行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在部分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决定在苏州的吴江市和盐城的射阳县先行开展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并从2005年起,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继续抓好县(市)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基础上,选择1个省辖市(淮安市)、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各试点市县区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党代表提案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建立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委领导同志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形成“党群联系链”;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安排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参与干部评议和监督,取得初步成效。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地方,赋予每年举行的党代会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增补党委、纪委委员,接受代表提案等职能。这一做法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五年一次的党代会召开期间发挥作用,全委会难以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状况,提高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威,促进了党内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科学化、民主化。
  ——着眼于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近年来,江苏把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从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发挥全委会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一是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2003年10月,江苏省委制定并实行了省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和省委全委会对省辖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表决办法等两项制度,为发挥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和规范干部任用决策环节的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党内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得到真正的体现。三是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的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普遍推行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2003年以来,省委全委会以征求意见、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104名省辖市党政正职人选和省级机关部门正职人选任用。2008年4月,省政府组成部门集中换届和部分省辖市党政正职调整过程中,所有正式任职的人选均两“过”全委会。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71个县(市、区)委均试行了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
  ——着眼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核心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行使。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只有实行党务公开,党员主体地位才能落到实处,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党员各项民主权利才不会落空。党的十五大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以来,江苏各级党组织着眼于提高党内工作的透明度,在实践中不断从一些具体工作入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为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开辟了新的途径。2004年初,镇江市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成为率先在全国推行党务公开的省辖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后,江苏省委专门下发《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党务公开工作在全省各地稳步推进。发端于沭阳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得以在全国推开;无锡、连云港等地打造党务政务“阳光工程”,正在成为党务公开的一种重要形式;省国资委等部门实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制度,丰富了党务公开的内容。
  ——着眼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大胆探索并推广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改革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全国目前已普遍推行的任前公示制度的首倡地——江苏,较早启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00年8月,江苏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省级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这为当时平均年龄51岁左右的省级机关厅局领导干部队伍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江苏公推公选改革始于宿迁市,2003年4月到2004年4月,宿迁先后出现了“公推竞选”党政正职、“公推差选”乡镇长、“差额直选”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等模式。全国第一位公推公选的县长就是在江苏徐州市的沛县产生的,首开了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公推公选的先河。短短三个月内,江苏的“公推公选”由公开竞选乡镇干部到公推公选省管干部、由科级递进至副厅级、由中小城市推进至中心城市,改革力度在全国首屈一指。2004年9月,江苏省组织公推公选22名省管领导干部,经过两轮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和差额票决等环节,21人胜出,这是江苏首次引入驻点调研和演讲答辩,省发改委副主任一职的演讲答辩还通过卫星电视进行现场直播。2007年4月,江苏公开选拔20位省管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则是江苏首次定向公选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女干部。2008年2月,南京市47个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全部公推公选,如此“选干”规模全国不多见。
  ——着眼于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创造并推广“两票制”、“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成功做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基层党内选举是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江苏一些地方率先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举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的成功探索。2004年,宿迁市在全面推行村党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的基础上,先后在宿豫区黄墩镇、蔡集镇进行了由普通党员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实现了从选“一个人”机制的探索到选“一个班子”制度创新的跃升,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泗洪等地由普通党员“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尝试,是党内民主进程的标志性跨越,开了党的建设史上的先河。在2006年全省乡镇换届选举中,江苏对89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公推直选”,为全国首创。淮安市在农村推行的“党群议事会”、盐城市推行的“任期制党代表群众工作法”、溧阳市试行的“村级工作参事制”、南京市创造的非公企业党建“沃尔玛经验”,以及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选聘大学生“村官”等探索,均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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