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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同比降四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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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3-19 作者 : 信息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湖北省武汉市相继建立“一把手”报告落实情况、因公出访廉政承诺、疑难问题会审、审批事项备案、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监管,2009年该市党政机关公款出国(境)人次比上年度下降40%,费用减少47%。 去年初,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各区及市属有关单位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暂行规定》,因公出国(境)管理成为各区和市直部门党组织“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将接受市纪委委员现场测评。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武汉市规定因公出访团组成员出访前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对违纪违规行为,除违规团组直接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组团单位负责人、审批部门和签批人、为公费团组或个人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人员及核销违规费用人员,都将被追究责任。同时,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审计局等全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有关事项,一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备案管理。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监督”工作,获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创新项目奖。 去年该市因公出访团组共签订200余份承诺书,通过落实会审制和备案制,拒批不符合条件的6个团组拟出国考察行为,调整15个团组的出访人员、出访任务及出访国家,要求32个团组就出国(境)申请相关事项作出说明,10余名领导干部因不符合出国(境)相关规定,在报批过程中被叫停。 各区也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加强监管,对违法乱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蔡甸、黄陂、新洲等区去年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费用同比均下降20%以上,其中汉南区共阻止区管领导干部无实质性任务的出国(境)4人次,境内外出7起30人。东西湖区则对18名违规出国(境)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阻止5名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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