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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资委国有企业原监事会主席受贿550万元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0-02-08  作者 :   信息来源 : 《山西日报》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介绍工程的问题,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近日,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这样一起典型案件,查明省国资委国有企业原监事会主席王义堂为他人介绍工程、影响招投标,共受贿550万元。目前,王义堂已被开除党籍,并被建议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天下午,省纪委、监察厅对此案进行了发布。
  
  王义堂曾任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12月起任省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经查,2007年3月,王义堂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将内蒙古某局家属楼工程项目介绍给山西省管某国有企业下属公司。为保证该公司中标,王义堂专程多次赴内蒙古面见有关人员,联系承揽工程事宜。2007年5月,王义堂帮助该公司借用资质中标。其后,在王义堂多次催要下,该公司以活动经费、技术咨询费的名义支付给王义堂530万元。之后,王义堂为了掩盖其违法违纪行为,于2007年5月从收受的贿赂中,拿出100万元注册了有自己家属参与的民营股份企业,并和内蒙古某局签订了虚假合同,以掩盖和转移非法收入。2008年初,王义堂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又一次给前述中标公司介绍承揽原平钢铁厂宿舍楼建设工程项目,并向该公司索要现金20万元。
  
  省纪委通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介绍工程,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记者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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