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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龙对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8月8日,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专题调研市建委、环保局等市直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时,对全市各单位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制度创新要以发展大局和人民利益为重。要紧紧抓住制约合肥建设与发展的矛盾,针对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从微观环节入手,与时俱进,敢闯敢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制度创新不能空对空,不能搞形式主义。
二是制度创新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要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加快推进改革创新,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过度的自由裁量权,必然导致乱作为。对不应有的权力,一定要严格制约;即使是应有的权力,也要规范行使,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制度创新重在提升效能。制约当前合肥建设与发展的矛盾,很多都出在微观环节的效能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主要也在微观环节的效能上。越是任务重、事情多,越要注意提高效率、加快流程。制度创新必须体现微观环节的提速增效上。各级领导干部对微观环节存在的问题,不仅要及时发现,更要迅速整改。对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蹲点整顿,“不能光指责人家有病,还要给人家开药方”。
四是制度创新要有开明开放的思路。合肥这几年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扩大开放。当前,合肥的发展机遇难得、发展势头很好,必须趁势而上,把对外开放的步子迈得更大,在大开放中促进合肥大发展。无论是领导还是工作人员,都要有一种“风起于青萍之末”的敏锐性,准确把握形势的变化,紧跟时代进步的潮流,通过扩大开放学习借鉴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制度和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在行政审批等一些具体制度上,一定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开放,引入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入更多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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